公务员购房补贴面积 19省市区标准高过北京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门会议,提出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记者日前对27个省(市)的公务员购房补贴标准进行梳理发现,我国各省市不同级别公务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相差悬殊。

  近20省市公务员房补面积标准高于北京

  1999年,我国正式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建立购房补贴制度,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2000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年发布《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等文件,确定了各职级领导干部及在京中央国家机关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科级以下60m2;正副科级70m2;副处级80m2;正处级90m2;副司局级105m2;正司局级120m2;正部级220m2,副部级190m2。

  记者对27个省市公务员购房补贴标准进行梳理发现,除北京外,其余26个省市关于干部购房补贴标准的规定与在京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标准并不一致。广东、海南、辽宁等19个省市全部或部分级别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上限高于在京中央机关和北京市机关单位。

  部分省市间不同级公务员房补标准倒置

  记者还发现,所梳理的27个省市住房面积标准差异较大,相同级别官员在不同省市的住房面积标准最大相差幅度近两倍:吉林省正厅级标准为150m2,重庆市正厅级标准仅为80 .5m2;同为正处级,吉林省标准为110m 2,重庆市仅为57.5m 2。此外,不同级别的官员在部分省市的标准甚至出现“倒置”现象:江苏、内蒙古、福建等11个省市科级住房面积标准均高于重庆市正厅级标准(80 .5m2)。

  各省市内部不同级别公务员住房面积标准的差异幅度也颇值得关注。广西、湖北、山西等省市正省、部级的住房面积标准上限高达220m2,副省、部级的高达190 m2,相比之下,其正处级标准上限分别为90m2和100m2,后者仅为前者的一半左右。省内各级公务员住房标准相差悬殊。

  每平米补贴标准随省市和房价变化

  除了住房面积标准以外,各省市职工每平方米的补贴标准也不尽相同。根据2005年印发的《湖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购房补贴发放办法》,湖南的住房面积补贴标准为249.30元/m2,在2000年印发的《吉林省省直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细则》中,吉林的住房面积补贴标准为500元/m 2。

  记者还发现,各省市相关文件大都标明,职工住房每平方米补贴额会由有关部门根据房价等因素进行调整。例如,中央公务员购房补贴标准规定,不同职级的公务员可以享受的补贴额度不同,补贴额度根据北京市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调整,并按年度公布。

  观点

 

  购房补贴标准合理性有待提高

  各界对我国现行公务员购房补贴制度的争议由来已久。我国现行公务员购房补贴制度以职级为主要衡量标准。清华大学的郭散皞在《公务员住房需要与购房补贴标准研究》一文中指出,职级差距可以实现政策的激励性,并体现公务员群体内的身份分层,但是并未将公务员对住房面积的需求充分考虑在内,“公务员中的弱势群体”得不到足够的补贴,其合理性有待提高。

  兰州大学的方岩等人在《我国购房补贴若干法律问题的思考》一文中也提到,通常情况下,员工的级别和享有的购房补贴都是随着工作年龄的增加而提高的。然而,随年龄的增加,员工的根本住房需求面积表现为增加-不变-减少的态势。在员工买房的顶峰时期(新婚时期)及下一代需要分房的时期,其购房补贴很低;而当员工对住房的需求很低时,员工得到的购房补贴却达到了最高。

  针对现行公务员购房补贴政策的不足,郭散皞认为,在短期,可以采用缩小公务员购房补贴的职级间差距以及帮助公务员灵活预支补贴等调整措施;在长期,可以利用金融手段和生产者补贴设计更合理的公务员购房补贴形式。总之,设计新的可持续的购房补贴形式是公务员住房保障体系的基本发展方向。

 链接

  购房补贴是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公务员购房补贴的发放对象主要是行政级别应享受而未享受到相应福利性住房面积标准的公务员:对实际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其级别住房面积标准的公务员,由所在单位根据差额面积计发放差额补贴。部分省市在计算具体补贴金额时,以实际住房与标准面积的差额为基准,还会综合工龄等其他因素。

  北京

  正厅局级 120(正司局级)

  副厅局级 105(副司局级)

  正处级  90

  副处级  80

  正科级  70

  副科级  70

  科级以下 60

  天津

  正厅局级 125-140

  副厅局级 110-125

  正处级  95-110

  副处级  80-95

  正科级  70-80

  副科级  60-70

  科级以下 60

 上海

  正处级  100

  副处级  90

  正科级  80

  副科级  70

  科级以下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