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9年3月1日起全面取消“劳务资质”

    自11月13日起,黑龙江全省取消施工劳务资质。
    在此之前,已明确取消劳务资质的省市有:
    2018年6月4日,江苏省住建厅下发通知,正式取消劳务资质。
    2018年1月1日起,山东省正式取消劳务资质。
    2017年11月7日,住建部正式发布关于《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拟“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实行告知备案制”。
    2016年8月1日起,西安市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
    2016年6月1日起,安徽省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
    2016年起,浙江省逐步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
    2016年5月6日起,陕西省停止办理新申请劳务资质审批。
    黑龙江省住建厅明确
    1、2019年劳务用工实名制达到100%。将劳动合同信息纳入实名制管理,严禁用劳务分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
    2、劳务用工工资专用账户:
    2019年3月1日起,全省新开工的的房建和市政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统一监管,由中国农业银行在我省各级分支机构代发各类劳务用工人员工资。
    合同额500万(含500万)以上的项目应实行按月发放。
    500万以下工程项目或临时用工可实行阶段性结清。
    3、多元化用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
    可建立具有稳定劳动关系的骨干技术工人队伍。
    可通过平台自主选择具备相应作业能力的专业作业企业。
    可将部分临时性的工作交由劳务派遣人员完成作业。
    4、已取得劳务资质的企业,于2018年12月31日前按照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录入,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人员等基本信息。
    5、考虑出省承揽工程等需求,各地继续办理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来源: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